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4 日審訊。控方今傳召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作供。
海關檢獲約5.6公斤懷疑氯胺酮,及約120克懷疑霹靂可卡因,估計市值共約260萬元,兩名男子被捕。 海關透過情報分析後採取行動,突擊搜查位於新界的一個物流倉庫,並在4個紙箱中檢獲該批懷疑氯胺酮。經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在葵涌拘捕兩名分別18歲和22歲男子。在其中一名被捕男子租住的單位內,再檢獲一批懷疑霹靂可卡因、氯胺酮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 兩名男子同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當中22歲男子被加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兩人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機電署說,正跟進一宗網上伺服器平台系統安全事故,涉及機電署於 2022 年 3 月至 7 月間,為應對新冠病毒而執行「圍封強檢」行動時所收集的資料。有關系統收錄 14 幢大廈內約 17,000 名市民的姓名、聯絡電話、身份證號碼及住址等資料,有關資料存放於特定的網上伺服器平台,只有獲授權人員以密碼登入方可使用。機電署已就事件向警方報案,並通報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和保安局。
警方4月22日接獲銀行職員報案,指一部位於旺角的存款機出現系統異常,經檢查後發現該部存款機懷疑被加裝讀卡裝置及鍵盤。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調查案件。經過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及深入調查後,本周二(30日)在天水圍拘捕一名46歲姓姚持雙程證、報稱商人的內地男子,他當時經口岸再度入境香港,涉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部及油尖警區人員早前於1月10日及11日,分別拘捕一名54歲姓江及一名73歲姓葉男的士司機,涉嫌「濫收車資」、「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及「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 尖沙咀去同區酒店收200蚊 警員當日喬裝乘客,分別由尖沙咀乘的士前往大嶼北一主題樂園及尖沙咀一酒店,原本按咪錶
海關在機場偵破一宗旅客涉嫌以行李藏毒案件,檢獲約10公斤懷疑可卡因,估計市值約1000萬元,拘捕一名男子。 一名29歲男旅客從法國巴黎飛抵本港。關員在其寄艙行李內10件羽絨的夾層中,發現這批懷疑可卡因,將這名男子拘捕。他已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17:50更新】一名17歲患精神分裂症的女病人,涉嫌周二(4月30日)在葵涌醫院精神科病房內,以手指弄傷一名年約80歲女院友的左眼,導致她受傷流血。 涉事女病人被控一項傷人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6日再訊,以待索取精神科報告,並考慮她是否適合答辯或判處醫院令,期間女被告需還押小欖精
陳在盤問下確認,他在 2020 年 10 月,首次被捕後在警方錄影會面供述「沒協助李宇軒離港」屬謊言,並承認曾為李離開香港提供協助,及嘗試為李安排安全屋。
陳梓華在盤問下表示,《國安法》生效後,認為需要繼續推動制裁,「因為連黎智英呢啲咁樣級數嘅人物,都可以無畏無懼,甚或乎係以身作則,所以我覺得應該有啲嘢係要去做,但做到邊一步,當時我仲思考緊」。
一名17歲患精神分裂症的女病人,涉嫌昨日在葵涌醫院精神科病房內,以手指弄傷一名年約80歲女院友的左眼,導致她受傷流血。 涉事女病人被控一項傷人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6日再訊,以待索取精神科報告,並考慮她是否適合答辯或判處醫院令,期間女被告需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訊。
已停運的「612 人道支援基金」被指無註冊,違反《社團條例》一案,5 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提出定罪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上訴已排期明年 1 月 8 日開審,預留 3 天審期。
陳供稱於 2020 年 5 月,人大公布《港區國安法》內容前夕,曾與黎智英互通訊息,並著對方小心自身安全。黎回覆指,黎回覆他不擔心人身安全,又指一旦出來參加抗爭,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稱「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而陳當時回覆黎,他也不會放棄,又指「如果你們都倒下了,我將是留到最後的人」。
庭上訊息顯示,黎向陳發送《蘋果》文章連結,陳稱視為黎的指導。訊息又顯示,黎向陳指會資助他與劉祖廸的旅費。陳稱,黎與劉祖廸會面時,稱想培養劉為政治明星,劉沒即時接受,「同埋佢都唔想做政治明星」。
一名21歲男子涉嫌與3宗電話騙案有關,已被暫控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涉案金額共約15萬7千港元及6萬元人民幣。 警方表示,接獲一名84歲女子報案,指早前接獲騙徒來電,對方聲稱為其兒子,因涉及刑事案件被捕,要求報案人繳交約4萬元保釋金,騙徒其後到報案人在深水埗長沙灣道的家中交收現金款項...
【on.cc東網專訊】身為乙型肝炎帶菌者的兩女之母鄧桂思,2017年因腎病到聯合醫院覆診,惟該院兩名主診醫生疑因「開漏藥」,導致鄧婦出現急性肝衰竭,轉往瑪麗醫院兩度換肝後死亡,終年43歲。醫務委員會2021年裁定兩名醫生專業失當成立,被判除牌但獲緩刑。之後兩名醫
第五名「從犯證人」陳梓華第四天作供,稱 2019 年區選前,李宇軒團隊舉辦監選行動,邀請外國議員來港,而他助李向黎助手 Mark Simon 請求資助,李其後告知獲 50 萬元。
陳梓華上周五開始作供,提到 2019 年 6 月「G20」眾籌登報行動時,因眾籌平台扣起資金,他們需要一筆「過渡性貸款」,遂透過李柱銘聯絡黎智英,其助手 Mark Simon 回覆指計劃符合他們的政治主張,黎願意墊支 500 萬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61 日審訊,第五位從犯證人陳梓華繼續作供。
天水圍洪水橋的房協專用安置屋邨工地,昨日(9 日)下午發生火警,至今焚燒了逾 19 小時仍未救熄,火勢及濃煙經通宵射水後已減退,但消防仍未能入起火地庫灌救。消防處處長楊恩健昨晚到火場視察,指火場溫度相當高。楊恩健又指,會密切監察天秤安全性,屋宇署亦已派員到場幫助留意天秤的安全情況,目前沒有即時倒塌的風險。
海關在機場偵破一宗入境旅客體內藏毒案,檢獲約1公斤懷疑可卡因,估計市值約100萬元,案件涉及一名37歲男旅客及一名41歲女旅客。 兩名旅客昨日從法國巴黎飛抵本港,關員替他們清關期間發現有可疑,懷疑體內藏有毒品,把他們帶到醫院檢查。經檢查後,醫生確認兩人體內藏有異物,關員隨即把他們拘捕。截至今日晚上8時,被捕人士從體內排出120粒共重約1公斤的懷疑可卡因。 兩名被捕人士各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案件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一名休班警員前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一輛電動車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其後涉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告早前承認醉駕、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使用殘缺車輛罪,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日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被告需還押。 27歲被告何家榮現已被停職。法官嚴舜儀裁決指,事主證供與行車記錄儀一致,包括被告下車後看見事主坐在地上,以及事主叫被告報警時,被告即使有手機在手也沒有報警,把玩手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9 日審訊,第五位從犯證人陳梓華開始作供,提到 2019 年 6 月「G20」眾籌登報行動時,因眾籌平台扣起資金,他們需要一筆「過渡性貸款」,遂透過李柱銘聯絡黎智英,其助手 Mark Simon 回覆指計劃符合他們的政治主張,黎願意墊支 500 萬元。
廉政公署周三(3日)落案起訴一名港珠澳大橋穿梭巴士散工,控告他涉嫌於去年農曆新年除夕前向2名旅客索賄,以協助2人登車由香港返回珠海。被告吳光龍(35歲),為港珠澳大橋穿梭巴士(香港)有限公司時任散工,被控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以及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獲廉署准予保釋,下周一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8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 15 日作供,辯方展開第二日盤問。
【on.cc東網專訊】執法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晚(5日)在荃灣區展開打擊毒品行動。期間人員在德士古道一工業大廈單位外,發現一名可疑男子,遂上前截查,期間該名男子拒絕合作並作出反抗。人員制服該名男子後,在其身上檢獲約22克懷疑大麻花,其後搜查其工業大廈單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7 日審訊。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李宇軒第十四日作供,控方完成主問,由辯方開始盤問。李宇軒在辯方盤問下確認,與黎智英從來沒有見過面,「無論係電話又好,online meeting 或者其他方法都好」,從沒與對方通訊。
海關在機場偵破一宗行李藏毒案,檢獲約20公斤懷疑大麻花,估計市值約400萬,拘捕一名24歲男子。 海關昨日在機場為一名從泰國曼谷飛抵本港男子清關時,在他寄艙行李內檢獲這批懷疑大麻花,該名男子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提醒,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36歲私家醫生廖許延去年11月涉嫌穿著夏季白色女生的校服,闖入長沙灣佛教大雄中學,期間被老師發現後逃去,其後被捕。被告早前承認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12個月感化令。辯方引述感化官報告指報告正面,被告無案底、重犯機會低,今次得到很大教訓,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 已受教訓重犯機會低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5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十二日作供。李庭上確認,2020 年 7 月曾列席「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會議。
控方庭上展示李與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的 WhatsApp 記錄,顯示部分來港監察的代表,當時曾刪除 WhatsApp 對話內容。李解釋,「如果呢啲準備嚟監選嘅人,佢哋電話有呢啲 record(紀錄),話佢哋準備嚟監選呢,我哋就驚佢哋畀人 designated(定為)為 persona non grata(不受歡迎的入境者),畀人掟走佢哋,「所以叫佢哋 delete (刪除)有關監選嘅 message(訊息)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