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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秀被用作店鋪宣傳圖 買家狀告賣家獲賠逾1.5萬元

最近浙江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肖像權糾紛案,這次案件雙方分別是淘寶的買家和賣家。案件緣由因天貓平台一間旗艦店擅自使用了別人家小朋友的照片作為廣告宣傳圖,由此引發了紛爭。 早在去年初,溫州戴女士在天貓上給女兒購買兒童腳踏車,可是沒多久,戴女士好友在同一家店鋪里竟然發現了戴女士女兒的照片被用作宣傳圖。而在這個被代言的圖下面,顯示著該款腳踏車產品銷量達到近700件。 據當事人所述,該照片正是自己拍下並發在朋友圈的,並不知道商家如何盜用了自己的圖片。 在得知女兒肖像權被侵犯後,戴女士選擇與店鋪協商但並未達成一致,隨後戴女士一紙訴狀將這家淘寶店鋪告上了法庭。 最後經過法院判決,淘寶店鋪必須停止侵權並公開道歉,此外還需賠償戴女士一方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15820元。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樣享有肖像權,如若想要取用其個人照片、圖片以及視頻等內容,需要經過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而以營利為目的取用未成年人照片的行為,無疑觸碰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