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中學炸彈案】涉藏TATP炸藥 18歲男生申保釋被拒

明愛馬鞍山中學。

【星島日報報道】明愛馬鞍山中學兩名學生上月底涉帶烈性炸藥TATP回校,其中一名中六男生被控以管有爆炸品罪,還柙候訊。他今日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按原定計畫,於明年1月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黎文光(18歲)為應屆文憑試中六考生,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指稱他於今年11月27日在校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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