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隻字未提涉「星火」或洗黑錢 18歲青年僅被控販毒罪

被告鄭英傑(後排白衣者)。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日前召開記者會,聲稱一名18歲青年涉參與「星火同盟」旗下空殼公司的洗黑錢活動及販毒,今午被帶往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隻字未提與「星火同盟」或洗黑錢等一事,僅控以一項販毒罪。案件獲押後至4月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期間等候政府化驗所報告,被告可保釋外出。 報稱無業的鄭英傑(18歲)被控於今年2月11日在石硤尾南山邨停車場2樓廁所外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2.8克氯胺酮、3.8克可卡因及3克大麻。 控方稱涉案賣家已被捕,有人於警誡下承認為報酬而販賣。裁判官黃國輝批准鄭以3000元保釋、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每週三往警署報到。 法庭記者:邱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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