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技術員涉管有鐳射筆作非法用途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

兩名男子去年9月7日在港鐵沙田站涉嫌分別襲警、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及管有攻擊性武器,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 其中一名22歲被告為教育大學四年級學生,他涉嫌在沙田站B出口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案件押後至4月1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期間獲准以3000元擔保,不准離港及須居於報稱住址。 另一名27歲電腦技術員,他被控同日在沙田站內抗拒一名正執行職務的督察,及在沙田站外管有兩支鐳射筆,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以等待轉介文件至區域法院,期間准以5000元現金擔保,不准離港及須居於報稱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