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延至11月處理 保釋申請被拒

譚得志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延至11月處理 保釋申請被拒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5項「發表煽動文字」及1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下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1月17日處理,拒絕被告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