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盟幹事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判囚4個月

31歲的職工盟幹事鄧建華去年10月涉嫌管有伸縮棍及膠索帶被捕,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前,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名,被判入獄4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沒有刑事紀錄,今次屬初犯,呈上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和香港亞洲家務工聯會外傭聯合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任職7年間,其中4年負責支援外傭,盡心盡力,為弱勢追討欠薪,努力上進,亦會主動增進知識,高度評價被告表現。被告的大學同學撰寫求情信指,被告就讀大學時已關心社會,擔任學生會幹事期間貢獻甚多,今次只因社會氣氛高漲,一時糾結犯錯。 裁判官鄭念慈認為,單純管有攻擊性武器已屬嚴重罪行,加上涉案伸縮警棍殺傷力強,位置亦接近示威現場,雖然接納被告並無手執或使用伸縮警棍,但不接納被告指,拾到伸縮警棍的解釋,認為不合常理。考慮到被告並非早期認罪,因此調低減刑比例,以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 案情指,去年10月6日晚上7時許,約200名示威者在窩打老道堵路,警員下車追截四散的人群,在多實街截停被告。被告被帶返旺角警署搜查,在背包內檢獲涉案的伸縮警棍和索帶,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