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稱有公平機制處理有關警方投訴 不認為要另立機制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彭博新聞專訪時說,香港警隊並非凌駕法律,亦需要守法,目前已有公平機制處理有關警方的投訴,不認為要放棄現有途徑,另立機制處理。 正在瑞士達沃斯出席世界經濟論壇年會的林鄭月娥在當地接受傳媒專訪,被問到為何抗拒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時說,公眾有時基於一些相片或片段,就得出警方做錯的結論。她認為現時已有監警會處理涉及警方不當行為的投訴,在佔中時亦有8名警員因罪成被判囚,可見此機制公平。 另外,林鄭月娥回應有關民望低及能否辭職的問題時,承認自己錯判形勢,但真心相信修訂《逃犯條例》有助堵塞法律漏洞。她又說請辭不難,但在困難時刻離開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她會謹守崗位應對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