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被判監3年 法官:罪行嚴重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因貪污及洗黑錢等7項罪名,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被判入獄3年,罰款40萬美元。 法官判刑時強調,賄賂兩個非洲國家的總統,是十分嚴重的罪行。法官同時指出,好像何志平這樣富有的人,做善事很平常,但何志平過去為陌生人重見光明,在囚期間彈奏小提琴,為懲教中心帶來音樂,又幫囚友補習,協助對方在獄中完成高校課程,這些都是非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