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生被控以管有爆炸品罪 申請保釋被拒

明愛馬鞍山中學兩名學生上月底涉嫌攜帶烈性炸藥TATP回校,其中一名中六男生被控以管有爆炸品罪,還柙候訊。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於明年1月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為應屆文憑試中六考生,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指他於11月27日在校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