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時序:何志平賄賂案重點一覽

【on.cc東網專訊】現年71歲的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賄賂非洲多國政府要員,他於2017年11月在美國紐約被捕,其後被裁定7項罪名成立,去年3月被判監禁3年及罰款40萬美元(約312萬港元)。

控罪指,何志平以在美國為基地的非政府組織作掩飾,賄賂乍得及烏干達政府高層官員,替中國華信能源公司爭取利益豐厚的石油生意及其他商機,賄款達290萬美元(約2250萬港元)。其中他以載有200萬美元的現金禮盒賄賂乍得總統德比,遭對方拒收。另外,何志平被指企圖賄賂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希望換取華信打入烏干達市場,曾指示員工將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存入庫泰薩旗下基金會的銀行帳戶。

何志平總共被控8項罪名,包括1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罪、涉及烏干達案的違反《海外反腐敗法》罪名2項、涉及乍得案的違反《海外反腐敗法》罪名2項、1項串謀洗錢罪,以及涉及乍得案和烏干達案的洗錢罪各1項。其中唯一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是涉及乍得案的洗錢罪。

案件重點時序:

●2020年6月10日:何志平抵達香港

●2020年6月8日:何志平在紐約刑滿出獄

●2020年3月11日: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審理案件,未有即時裁決

●2019年7月10日:何志平代表律師向法庭提交書面上訴理據,提出4項質疑

●2019年3月25日:何志平被判監禁3年及罰款40萬美元

●2018年12月5日:何志平被裁定7項罪名成立

●2018年11月29日、30日:控方展示紀錄顯示董建華家臣、中華能源基金會前常務副主席路祥安,對給予德比的現金禮盒及庫泰薩的捐款知情

●2018年2月5日、5月17日、8月9日及10月4日:何志平多次申請保釋被拒

●2018年1月8日:案件首次提訊,何志平否認全部8項控罪

●2018年1月5日:何志平將保釋金增至1000萬美元、放棄拒被全球引渡權利,並接受軟禁及扣上電子腳鐐,法官拒絕

●2017年12月:控方正式起訴,何志平申請以100萬美元保釋被拒

●2017年11月17日及18日:何志平與加迪奧先後被捕

●2016年5月:何志平涉嫌以香港戶口並經紐約的銀行,向庫泰薩的戶口匯款

●2015年8月:庫泰薩委派何志平代表的能源公司主席出任自己的「特別榮譽顧問」

●2015年3月及7月:何志平先後兩次以香港戶口並經紐約銀行,向加迪奧的公司匯款

●2014年12月;何志平及能源公司職員向乍得總統德比送贈載有200萬美元的現金禮盒

●2014年10月:以能源公司代表自居的何志平在紐約會見烏干達外長、前聯合國大會主席庫泰薩,希望能源公司可與烏干達建立戰略夥伴關係及擴展商業投資

●2014年10月:何志平與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在紐約會面,何志平欲透過加迪奧與乍得總統的私人關係,成功讓能源公司擴展在乍得的石油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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