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車輛曾遭暴徒襲擊 男商人否認兩罪下月審

【on.cc東網專訊】去年8月5日,有市民發起「三罷」行動,以表達反修例的民間五大訴求,期間一名男子駕乘私家車在九龍城道路多番停下,阻礙交通,他被控4罪,案件今日(3日)在九龍城法院提訊。被告承認其中2項有關車輛大燈和反光體違規的控罪,但否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汽車的轉向指示器和停車燈沒有保持清潔及有效運作」指控。就其承認的2項控罪,裁判官每罪罰款1000港元,其餘控罪則排期在3月16及17日審訊,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53歲被告陳繼同,報稱商人,被控於2019年8月5日,無合理權限或解釋,在九龍城交匯處將一輛私家車,多次停在上述地點,增加上述公眾地方及交通的阻礙。2項控罪指裝配在該私家車上的轉向指示器及停車燈,和每盞強制性大燈,沒有保持清潔及有效的運作。他另被控沒有就該車輛而指明的規定裝配反光體。

被告今日沒有律師代表,他原承認3項有關車輛裝置不乎規定的控罪,但其後補充指,當日車輛曾受到一批暴徒襲擊,致使轉向指示器及停車燈損毀及離開車身。裁判官聞言,即拒絕承認被告對有關控罪的認罪,被告及後亦同意以不認罪方式處理。控方稱將有4名證人,亦會把涉案車輛的行車記錄儀片段呈堂,該片段長約45分鐘。

就其承認的控罪,案情指,當日早上有多輛車輛在上址堵塞3條行車線,期間被告的車輛被4至5人敲打,被告報警,其後警員揭發相關違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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