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否認掟鐵罐出馬路 警稱僅得兩秒認人

【on.cc東網專訊】30歲廚師被指於去年11月11日早上,在西灣河將一個鐵罐掟出馬路,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他否認控罪,案件今(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當日負責拘捕被告的警員供稱,他在電光火石的1-2秒間,憑衣着辨認出被告是掟罐者。裁判官鄭紀航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但被告不自辯,案件押後11月5日續審。

控罪指,被告鄭鉦達於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筲箕灣道與海寧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留下一個銀色鐵罐,所佔範圍約0.2平方米,對在上述公眾地方的車輛造成阻礙。

警長張啟祥供稱,當日早上9時許與隊員在西灣河一帶巡邏及清路障,期間目睹身穿藍色上衣、黑色長褲、黑色背囊、無戴口罩的被告站在行人路上,正將一個銀色罐擲向馬路。

當被告打算再拾起其他物件時,他與上司隨即上前追捕,最後上司將被告制服地上,搜身後沒發現任何可疑品,當時以非法集結罪將被告被告拘捕帶署。

但張在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現場同時有其他人士在掟雜物,他沒有完整目睹被告掟罐的過程,形容當時電光火石,他只有1-2秒時間觀察掟罐者的外貌。他強調自己認得被告的衣着及背囊,況且追捕被告時視線沒有受阻,被告因跑得最慢才被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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