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下周一判刑 感化部門建議入獄5年、罰款4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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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賄賂非洲官員,早前被美國聯邦法院裁定罪名成立,下周一(25日)紐約時間上午11時30分(香港時間周一晚11時半)宣判。據美國聯邦檢察官向法庭提交的文件透露,感化部門建議判何志平入獄5年、罰款40萬美元。

美國聯邦檢察官向法庭提交一份長達27頁文件,甫開始即指出,何志平是一名老練、活躍國際人士,以及前任政府官員。文件指,何志平多次利用他作為非政府組織中華能源基金會首腦的身份,尋求賄賂非洲高級官員,有必要處以重罰(That warrants substantial punishment)。

文件稱,美國判刑指引顯示何志平的「廣泛、蓄意,以及極其嚴重的犯罪行為」,根據被告犯案行為,他將面臨262個月至327個月判囚(約21至27年)。但根據感化部門的建議,是監禁60個月(5年)及罰款40萬美元。

何志平在獄中拉小提琴。資料圖片
何志平在獄中拉小提琴。資料圖片

該文件分成四部分:序言、背景、討論、結論。當中,背景部分有兩點:被告賄賂計劃及判刑指引範圍。在「被告賄賂計劃」之下,有乍得計劃、烏干達計劃、被告的角色這三項。在被告的角色一項,文件指何志平不僅參與乍得和烏干達兩個計劃,更是指揮這兩個計劃(The defendant did not just engage in these two schemes, but orchestrated them),並且建議如何執行,以及監督他人協助保證成功。

檢察官在文件指出,何志平所犯罪行的本質及嚴重程度,必要施以重罰。檢察官並指,正如審訊過程的證據壓倒性顯示,何志平表面上以慈善為名,指揮及執行方案,賄賂兩個國家的高層決策者,協助一家能源公司及他自己更富裕和更有權力。文件說,何志平答應這樣做,損害了公職人員應該為公眾利益服務、而非本身財政利益的基礎原則,亦令尋求服務公職的誠實公民為之氣餒。

文件指,何志平雖稱對事件深感後悔,但沒有對所做之事或對他干犯行為下的受害者有悔意。文件稱,何志平定罪前與朋友及家庭的通訊中,同意並尋求鼓動毫無根據的觀點說這是一宗政治案件(the defendant has in communications with friends and family agreed with and sought to fan the baseless view that this case is political)。文件又指,何志平在另一封電郵中,稱自己是「代罪羔羊」並指檢控是敵意。另一封電郵中,他稱自己受到的對待不人道(inhumane),並說同意朋友所言,「今天作為中國人是危險的」(dangerous to be a Chinese these days)。

文件最後的「討論」部分指,何志平被拘捕後,表示他的資產淨值是700萬美元,但向感化部門則說是240萬美元。文件指何志平並無作出解釋,而提交的是一份無人簽署及不全面的財政聲明,有鑑於此建議罰款40萬美元。

何志平(中)案去年審訊情況。美聯社圖片
何志平(中)案去年審訊情況。美聯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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