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選舉委員會)黎棟國:「可能有些很重要的職位你是指令不到,舉例金管局總裁並不是公職人員。」 立法會議員(香港島西)葉劉淑儀:「英國的條例除了主體條例,還有附表,之下還有實務守則。我們夠不夠詳盡?政府會不會考慮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訂定一些附表、附例,詳細列出一些權力。」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行政指令最主要針對公務人員,我們是否有空間擴闊,包括部門和機構,我們回去一定會研究。有關是否透過附屬法例令我們有彈性面對將來風險,我們覺得應該積極考慮...
23 條立法已經完成逐條審議,政府昨晚(13日)提交修正案。修正案新增的條文,容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日後繞過立法會,直接訂立維護國安的附屬法例,這些附屬法例最高刑罰可達監禁 7 年。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修正案,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就維護國安所需訂立附屬法例,違反附屬法例可被罰款不超過50萬元及監禁不超過7年。 修正案又建議加入,法院可採取身分保密措施及違反身分披露禁令條文,以回應議員關注非國安案件人員可被「起底」;有關對潛逃者採取措施的條文,亦刪去「發出手令後6個月期間已屆滿」的字眼。
政府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出多項修訂,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今早開會審議。 修正案提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為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訂立附屬法例,違反該附屬法例屬可公訴罪行,可被判監不超過7年及罰款不超過50萬元。 修正案亦提到,行政長官可向特區政府的任何部門或機關或任何公務人員發布行政指令,包括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任何部門...
政府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7日)決定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於明日(8日)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全面落實《基本法》第 23 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確保可早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於明日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全面落實《基本法》第23條、全國人大相關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根據《議事規則》,決定明早11時舉行立法會會議,以處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首讀及二讀,而有關會議將不會處理其他事項。 法案委員會將於下午舉行兩次會議,合共4小時。
《基本法》第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日刊憲生效。對於條例草案刊憲十一日就完成審議通過,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現時每日都有針對香港及國家的抹黑,因此要「早一日得一日」通過條例。條例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權力訂立附屬法例,他指,附屬法例可以令主體法例更有效執行,而不會超越主體法例。 對於條例草案刊憲11日就完成
...機制及相關保障;以及相關修訂等。 草案提出,叛亂罪、叛國罪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公開表明意圖犯叛國罪,可被判監14年;煽動意圖罪,可被判監7年,如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加刑至可被判監10年等。 條例草案達212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決定將條例草案於今日刊憲,立法會早上11時將舉行大會,進行首讀及二讀,法案委員會下午將亦會舉行兩節會議審議草案。
黎智英國安案已展開 50 多日審訊,繼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先後作供,第三名「從犯證人」、前主筆兼論壇版主管楊清奇亦於 3 月中完成 7 日作供。楊清奇形容《蘋果》是「鳥籠自主」,不論是社評或論壇版,都要跟隨黎的觀點,「一定唔會同佢作對」。
【Now新聞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修正案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附屬法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強調是普通法制度下,行之已久的做法,今年已訂立逾廿條附屬法例,市民毋須顧慮。 鄧炳強解釋,國家安全風險可能突如其來,而且無法預計,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訂立附屬法例,就國安法等條文...
行政長官李家超簽署經在立法會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日刊憲,正式生效。 條例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權力訂立附屬法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附屬法例可以令主體法例更有效執行,而不會超越主體法例。 他舉例,法例中無說明有關執行對涉案人的保護措施和程序,便可透過附屬法例提出。他又說,在訂立附屬...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日刊憲,正式生效。 條例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權力訂立附屬法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外界不必對訂立附屬法例有過份顧慮,當局不會透過附例增加刑罰,只為程序安排作優化或細化工作。 林定國又批評,澳洲及英、美等國家「不友善」,對本港23條立法的批評千篇一律,他指相關國家的國安法更模糊,形容他們偽善。
政府昨晚(13 日)提交 23 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修正案後,法案委員會今早(14 日)隨即討論相關內容,並已經在中午完成。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總結發言時,強烈譴責今日《明報》A3 版報道〈23條修正案賦權特首行會施國安指令 涵加強管理傳媒等 4條罪類可送交內地〉屬於「誤導」、「標題惡毒」。鄧炳強說,雖然《明報》今早已經更正和道歉,但是「傷害已經造成,damage has been done.」,期望《明報》能夠「重回正軌」,正確和準確地報道 23 條立法相關報道,「呢個係傳媒嘅基本守則,我相信佢哋應該比我更加清楚」。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天刊憲生效,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今天對全港市民來說是意義重大的日子,值得紀念,指香港已形成就國家安全一個很好的保障,市民可從新過平靜安穩的生活。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繼續到電台及電視台解說條例,重申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設立附屬法例的安排,不會擴充權力;又指《基本法》有保障新聞自由,無任何理由及動機,透過條例對新聞界設特別限制。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鐵路條例》,批准進行洪水橋的鐵路車站項目,預計今年動工,並於2030年完工。洪水橋站將成為屯馬綫天水圍站與兆康站之間的一個中途站,主要服務未來位於北部都會區西面的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
【Now新聞台】政府在23條修正案提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就維護國安訂立附屬法例。本身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接受本台節目《大鳴大放》時稱,附屬法例能採用「先訂立,後審議」方式,但強調立法會會做好把關,呼籲市民毋須擔心。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梁美芬:「真...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政府正考慮的士業界早前提出的加價申請,會徵求議員及交通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審慎檢視後,再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建議。
政府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出多項修訂,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今早將開會審議。修正案提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為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訂立附屬法例,違反該附屬法例屬可公訴罪行,可被判監不超過 7 年及罰款不超過 50 萬元。有關潛逃者方面,修正案將「發出該手令後的 6 個月期間已屆滿」的一項刪除,回應了不少議員認為應讓局方靈活應對,而毋須訂立上述條件的訴求。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於明日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這標誌本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邁進一大步,進入下一個關鍵階段,並承諾一定會全力以赴,做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審議工作,讓條例能早日通過。 葉劉淑儀於社交平台表示,作為前保安局局長,2002至2003年間負責推動第23條的立法工作,但功虧一簣,感到十分遺憾。如今見到本屆政府能於短時間佈,把立法工作有力推進,完成諮詢,進入《條例草案》審議階段,實在難能可貴...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全面接納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有關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的建議,不進行本輪調查的第二階段工作。 薪常會較早前建議,鑑於現時勞工市場出現嚴重而且前所未有的波動,影響市場上的薪酬安排和水平,繼而影響從市場蒐集的與薪酬相關數據的合時性和準確性,加上政府近年推出的引入人才和勞工的措施對回復勞工市場穩定的作用亦有待觀察,現時不適宜進行本輪薪酬水平調查的第二階段工作。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政府在全盤考慮薪常會審慎和深入的分析...
...修正前的草案就「國際組織」的定義不理想,她感謝當局接納意見,刪去重複的字眼,對於「境外勢力」的定義,在修正後行文更簡潔。 該黨另一名議員黎棟國表明支持政府提出的91項修正案。他指出,留意到有個別傳媒關注有關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制定附屬法例的權力,強調這是因應議員建議而提出的修訂,是進一步築牢國家安全防護網的舉措,而附屬法例亦是普通法制度下成熟慣用的機制。 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提到,政府接納委員會多項意見提出修正案,並首次增設備註向各界解釋...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日刊憲,對於外界關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以為更有效實施條例及《香港國安法》,而設立附屬法例,當中會否涉及將案件移交內地審訊。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於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香港國安法》中的55條是例外情況,當遇上極端情況,本港司法系統無法正常運作,再...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他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明天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全面落實《基本法》第23條、全國人大相關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確保可早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他表示,特區政府就23條立法進行公眾諮詢期間,收到98.6%的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顯示立法具強大民意基礎。保安局與律政司連日來馬不停蹄全速工作,完成草擬《條例草案》。 李家超在社交網頁表示,他於下午致函立法會主席,建議立法會從速展開審議《條例草案》,立法會...
...進一步促進香港與巴林的經濟貿易聯繫,為雙方業界進行商務或投資提供額外誘因。 適逢在麥納麥外訪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代表特區政府與巴林簽署全面性協定。這份全面性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根據《稅務條例》就協定作出一項命令,有關命令會經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