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三(20 日)在區院展開第 33 天審訊,次被告庾家豪續作供,完成主問,並接受控方盤問。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四(14 日)在區院展開第 29 天審訊,林續接受控方盤問。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四(7 日)在區院展開第 25 天審訊。辯方續播放林 Facebook 的直播片段。林確認,曾稱「企返前面,頂住佢…企落嚟幫手頂住佢」等,指因擔心白衣人「衝入嚟」,而大堂往月台的樓梯有男士,故「呼籲啲人落嚟幫手」及阻嚇白衣人。
【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涉元朗721暴動案,法庭早前裁定全部被告表證成立,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林卓廷出庭作供。 林卓廷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應訊。辯方大律師黃錦娟問到2019年社會事件發生時,林卓廷身兼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如何以這些身份跟進事件。林卓廷指,他雖然是新界東立法會議員,但立法會議員的服務範圍應是全港,任何市民求助也會盡力協助。林卓廷指,721遊行完結後,他與民主黨人吃晚餐,一直留意中西區事態發展,擔憂港島遊行後示威者衝擊...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披露負責元朗 7.21 事件的警司游乃強,被廉署調查一事,被裁定 「披露受查人身分」罪成,判囚 4 個月。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周四(8 日)裁定,林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兼獲原審及上訴的訟費。林續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還押。《法庭線》向律政司查詢,正待回覆。
2019年元朗721事件,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與6人被控暴動罪,法官陳廣池於去年11月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林卓廷出庭自辯說,事前有見到訊息指,穿黑衣的人可能會被支持政府的人襲擊,但他沒有將言論放上心,因為當時社會過激言論泛濫。他又說,案發當日他正在港島擺設街站,直至下午收到訊息並看到涉及籐條及穿白色衣服人士的照片,才感到擔心,於是致電時任元朗區議員黃偉賢查詢,對方說有支持政府的人士聲言,如果有黑衣人挑釁,會用藤條「打兩下」。 林卓廷...
【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嫌披露廉署受查人身份,原本被判囚四個月,高院裁定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林卓廷涉嫌披露元朗721事件中,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的警司游乃強受廉署調查,被裁定披露受查人身份罪成,判囚四個月。林卓廷早前不服定罪上訴,高院裁定他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獲判訟費。 #要聞
申訴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指去年1月有1.8萬張車輛貼未能成功投寄,批評運輸署當初對「易通行」計劃的推行過於樂觀。有車主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上年1月向運輸署申請後沒有如期收到「易通行」車輛貼,致電查詢後,服務商說運輸署給了錯誤地址,他再跟運輸署查核,確認地址沒有錯,最終服務商要求他親身到服務點補辦手續。公署批評,運輸署有關做法無疑為受影響車主帶來不便,亦有推卸責任之嫌。
...成為了民主黨成員。到了 2011 年區議會選舉,區鎮樺捲土重來,出選前民主黨成員鄭家富所屬的大埔中選區,成功擊敗兩名對手,重返區議會,區並在 2015 年選舉成功連任。 區鎮樺在 2016 年參與民主黨黨內甄選,冀代表出選新界東,但其後輸給林卓廷,之後區退出民主黨。在 2019 年 5 月,區鎮樺和柯耀林等人一同成為「區政聯盟」的創始成員,並且在年底的區議會選舉,擊敗對手梅少峰,成功第二度連任;到了 2021 年中,政府擬追討區議員薪津,區鎮樺經考慮後,宣布辭去大埔區議員一...
政府今早已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於刊憲。草案提到,叛亂罪、叛國罪,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可判終身監禁。非法管有國家秘密者,可處 3 年監禁。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最高可判處 7 年監禁;如果涉及「勾結境外勢力」元揀的煽動意圖相關罪行,最高可判處 10 年監禁。
Meta 旗下的 Facebook、Instagram 及 Threads 昨晚(5 日)11 時 20 分左右突然集體「死機」,大部份用戶的帳號全部被登出,即使輸入正確密碼亦無法登入。至今日(6 日)凌晨 12 時 20 分左右,開始有用戶表示成功登入帳號。Meta 發言人斯通說,承認服務出現問題,其後表示已解決,並向受影響用戶致歉。
【on.cc東網專訊】前議員林卓廷因涉披露元朗7.21事件的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游乃強受廉政公署調查,而被廉署控告共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林於前年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判囚4個月。他不服定罪,於上月獲高院裁定上訴得直,定罪撤銷並獲得訟費。律政司不服高院的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32 日審訊,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她稱認同黎智英在民主自由方面的價值觀,而具體方法、路線,則不是每次都認同。
【on.cc東網專訊】前議員林卓廷因涉披露元朗7‧21事件的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游乃強受廉政公署調查,而被廉署控告共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林於前年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判囚4個月。他不服定罪,本月初獲高院裁定上訴得直,定罪撤銷並獲得訟費。司法機構網站顯示,
【on.cc東網專訊】一名保安員涉嫌於2020年12月初,在社交媒體回應有關壹傳媒黎智英被捕的貼文時發出號召,稱要聚集數十萬人衝入灣仔警察總部,殺死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等。該保安早前於區院否認1項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法官李慶年今日(7日)判
高等法院裁定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上訴得直,撤銷早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林卓廷原本被判罪成及判監4個月,他上訴指,當時披露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因瀆職罪受查,而非條例訂明的防賄罪行,故不受條文所限,原審裁判官演繹條文嚴重錯誤。
廣華醫院發生一宗呼吸機喉管鬆脫的醫療事故。醫院內科及老人科部門主管李家輝指,1 名 51 歲中國籍男子去年 12 月 16 日因氣促經急症室進入內科病房,出現敗血症及肺功能衰竭,轉送深切治療部,須用呼吸機維持呼吸。病人之後被診斷患肺結核,直至今年 2 月 5 日下午 2 時半轉送內科負壓隔離病房。2 小時後,醫護人員發現病人呼吸機喉管鬆脫,病人沒有意識及心跳,隨即搶救,病人回復心跳,情況仍危殆。醫院行政總監鄧錦成指,初步懷疑病人在病床上郁動令喉管鬆脫,當時維生指數儀器及呼吸機均有發出警告聲響,但他指因隔離病房「有兩重嘅門,所以醫護人員喺門外,亦都無辦法察覺得到...
一名53歲保安員在網上留言,號召聚集數十萬人衝入灣仔警察總部,斬殺警察高層,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罪成,在區域法院被判監5個月。 案情指,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2020年12月2日,於社交專頁發布了一篇有關黎智英被捕的帖文,被告周健國其後留言,號召幾十萬人衝入警察總部,斬殺鄧炳強以及多名警察高層,聲言以暴易暴。 辯方求情指,被告不是知名人士,只有兩人就他的留言作出回應,被告在不足36小時將留言刪除,希望法庭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