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在盤問下確認,他在 2020 年 10 月,首次被捕後在警方錄影會面供述「沒協助李宇軒離港」屬謊言,並承認曾為李離開香港提供協助,及嘗試為李安排安全屋。
國安處警員劉偉雄(音譯)作供。劉警供稱,是黃主動接洽警方稱擬認罪,而警方與他會面 3 次後,在第四次會面起為黃錄取「無損權益口供」;又指與黃共會面 10 次(見內文表),並否認過程涉利誘或威嚇黃。在盤問下,劉供稱向上級匯報後,將至少 8 次會面的筆記銷毀。
《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由 2020 年被政府再次引用,至 2024 年被取代及廢除,歷時大約 3 年半,這段時間共 55 人被控,分成 37 宗案件,反映政府如何運用煽動罪規範言行。《法庭線》第二篇舊煽動罪的專題報道,回顧辯方於各案提出,由控罪的合憲性至域外效力的 4 個主要爭議,這些爭議目前無一成功——法庭裁斷的理據是甚麼?對於基本權利作出了甚麼限制?
陳梓華在盤問下表示,《國安法》生效後,認為需要繼續推動制裁,「因為連黎智英呢啲咁樣級數嘅人物,都可以無畏無懼,甚或乎係以身作則,所以我覺得應該有啲嘢係要去做,但做到邊一步,當時我仲思考緊」。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日(1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偷越邊境12名香港人蛇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7 日審訊。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李宇軒第十四日作供,控方完成主問,由辯方開始盤問。李宇軒在辯方盤問下確認,與黎智英從來沒有見過面,「無論係電話又好,online meeting 或者其他方法都好」,從沒與對方通訊。
...電話,證人說他不知道。 對於辯方質疑黃振強在首幾次與警方會面時,只是重覆交代認罪意願,證人解釋認罪是會面的重點,他遺忘了其他細節。辯方又指證人銷毀自己就會面的筆記,是因為不想讓人知道警方與黃振強討價還價,以及不想讓辯方律師團隊知道警方與黃振強多次會面中間發生的來龍去脈,證人不同意有關講法。 庭上又透露,黃振強起初被控4項控罪,包括「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串謀謀殺」以及「管有爆炸品」,黃振強...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3 日審訊。第三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七日作供,開始接受辯方盤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8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 15 日作供,辯方展開第二日盤問。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四(7 日)在區院展開第 25 天審訊。辯方續播放林 Facebook 的直播片段。林確認,曾稱「企返前面,頂住佢…企落嚟幫手頂住佢」等,指因擔心白衣人「衝入嚟」,而大堂往月台的樓梯有男士,故「呼籲啲人落嚟幫手」及阻嚇白衣人。
控方透露,被告為地盤總承建商的「獲授權簽署人」,負責呈交天秤底座設計書。辯方申請保釋,控方提出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押後案件至 7 月 30 日再訊,被告還押候訊。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三(20 日)在區院展開第 33 天審訊,次被告庾家豪續作供,完成主問,並接受控方盤問。
3 名男子被指 2019 年 10 月,在 WhatsApp 群組揚言殺害警員及其家屬,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煽惑有意圖而傷人」罪成,周一(29 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囚 22 個月。
【on.cc東網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工大學期間,有人涉嫌在何文田一帶企圖協助理大內之人士逃避執法人員拘捕。當中有19人早前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暴動等罪,其中5人認罪,其餘14名被告經審訊後早前在區院被裁定罪成。法官於去年已判處最年輕的被告進入教導所,餘
...警方國家安全處警員出庭作供。 證人供稱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級指示,聯同另外兩名警員到收押所會見本案同謀者、控方證人黃振強,對方表示想認罪及交代案情。證人叫黃振強通知其代表律師,證人當時有做筆記,但有關筆記在會面後就銷毀,他只向上級口頭匯報了黃振強的認罪意向。 證人在辯方盤問下確認,與黃振強會面約10次,大部分會面均沒有保留筆記。2023年8月24日,他收到指示可向黃振強索取不損害權益的證人口供,由於並非警誡下供詞,同樣沒有保留筆記。證人解釋,筆記...
【Now新聞台】黎智英國安案續審,從犯證人陳梓華接受辯方盤問時指,在國安法後仍希望推動制裁。 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開始盤問陳梓華。陳梓華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沒有與黎智英討論過法例實施情況,亦沒有再致電黎智英或以短訊聯絡,黎智英並沒有直接跟他說過要他做一些在國安法下,已經不再合法的事。他亦沒有直接跟黎智英說過自己會繼續做,或是協助黎智英進行國安法下可能犯法的活動。 陳梓華指,曾與李宇軒討論國安法,他明白有一些之前合法...
案件周一(22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法庭抽出 3 男 6 女陪審團,押後至周二(23 日)續審,料由控方讀出開案陳詞。
2020 年《國安法》在香港實施,政府並引用《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起訴,是 1997 年後首次引用該罪。至 2024 年 3 月,《維護國安條例》通過,改變煽動罪的定罪元素,並加重罰則,舊條文自此被取代,成為歷史。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法律助理陳梓華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首日接受辯方盤問。
已停運的「612 人道支援基金」被指無註冊,違反《社團條例》一案,5 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提出定罪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上訴已排期明年 1 月 8 日開審,預留 3 天審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67日審訊,亦是第五名「從犯證人」陳梓華第9日出庭作供。陳梓華在辯方盤問下稱,自己首次會見黎智英時,黎智英提出和平非暴力的示威才可以得到國際支持,黎智英當時表示「針對勇武派,要減低佢哋影響力」,但黎智英「無講過所有示威佢都想和平非暴力」。 辯方提到,當時黎智英稱和平非暴力示威才可以得到國際支持,而黎智英想令勇武派冷靜下來,因為他們會削弱國際支持,陳梓華表示同意。辯方又...
被稱為「海港 sir」的 50 歲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被指與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陳凱港周五(19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另前督察面對的第一項欺詐罪成,第二項欺詐無罪。兩人還押至 5 月 17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兩人索取背景報告。
...事主不要報警,又以金錢慫恿和誘使傷者。而當他看到事主希望報案,盡快接受治療的堅決態度後,在等候救護車期間仍遊說事主,不要向警方提及被自己駕車撞傷,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被告,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本案較同類型案件温和,期望法庭能酌情在總刑期上判處某些控罪同期執行,又呈上警隊嘉許信、親友求情信及過往做義工的相關資料。
歌手胡鴻鈞於今年1月28日由內地返港時,行李被搜出100支加熱煙及相關吸食器具,今日(25日)於九龍城法院提堂,他交由律師代表出庭,並即時承認控罪,被罰港幣5,000元及充公所有當時搜出的證物。
【Now新聞台】黎智英國安案續審,證人李宇軒繼續接受辯方盤問,他指國安法生效前,相信登報眾籌和國際游說合法。 辯方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問李宇軒在國安法生效前,進行是否相信當時他的登報眾籌和國際游說時所作所為是合法的。李宇軒同意,他亦指重光團隊內部沒有要求他做非法行為的共識,他本人亦沒有協助任何人做非法行為。 Corlett...
【on.cc東網專訊】休班男警涉嫌在深水埗福華街一食肆對開醉酒鬧事,並被指損壞食肆的玻璃門。該男警被控「醉酒及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兩罪,案件今日(2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否認兩項控罪,裁判官把案件排期於6月11日開審,預計審訊兩天。被告則獲准以原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日(1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偷越邊境12名香港人蛇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農曆新年前夕,年三十晚的上午,氣溫驟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裡面,《蘋果》國安案仍然在繼續審理。案中各名被告,至今已還押兩年半至三年不等。
控方提到在其手機,檢取《蘋果》管理層的對話截圖。其中一張,顯示黎智英向楊指,會每月支付 1 萬元給他,作為他向黎 Twitter 供稿的報酬。楊在庭上解釋,當時認為「呢樣野有啲用」,所以截圖。另一張截圖,顯示羅偉光於 2021 年 6 月 17 日指「警察上門」,另顯示林文宗將羅偉光、張志偉、陳沛敏及張劍虹移離群組。楊稱不記得為何截圖,亦不記得此通訊群組,何時由 WhatsApp 轉至 Signal。
【on.cc東網專訊】執法部門於2020年進行反毒品行動,在一店舖搜獲藏於茶包內的300公斤冰毒。有份參與行動的警署警長(俗稱士沙)卻暗中取去部分毒品,並藏於其租用作行動單位的房間內。人員其後於一酒店房間再進行反毒品行動並拘捕1名女子懷疑其販毒,在房間調查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