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 1 日晚,示威者佔領立法會,有 4 人堅持留守,已離開的示威者及後折返會議廳,高呼「一齊走、一齊走」口號,將留守者抬走。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王宗堯等 4 人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兩名報稱記者的被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同案 8 人則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暫委法官李志豪周六(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判刑。
鄒家成指,示威者闖入立會時大多感到恐懼,認為合法和平的抗爭手段,不能阻止政府逆民意而行。鄒又指,大眾突然變得激進,是走投無路的疾呼,「當管治者譴責暴動,卻不用等同的力量去修正不公義時,一個地方只會在一次次的暴力與騷亂中輪迴」,他稱示威者並非為個人利益,而是宣傳理念和守護價值,「一個政權如何看待異見,和能否修正自己的錯誤,決定一個社會能否行穩致遠。」
遠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後期,中環威靈頓街一間茶餐廳,有這樣一對新聞記者拍檔。「喂,她是你徒弟?」茶記裏的伙計問《南華早報》攝影記者陳橋。「乜嘢話?我徒弟?她是我師傅就真。」陳橋回應。當時跟他一起吃飯的,是剛出道的記者劉慧卿(Emily)。老師傅與新記者的關係,一晃眼,四十多年。
相隔 21 年,特區政府再度推出《基本法》23 條立法,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搬上立法會。昔日在議事堂的反對聲音不復再,草案在周二(19 日)三讀;下午 6 時 54 分,89 名議員全票通過草案,包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都有投贊成票。梁君彥指,維護國家安全茲事體大,因此破例參與投票,稱要為立法交出「完美成績」。由 1 月 30 日公眾諮詢開展到三讀通過,前後只有 50 日;181 項條文和多項修訂,由 3 月 8 日草案刊憲至三讀通過,更只耗時 12 日。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會在 3 月 23 日刊憲生效。
【本文獲 獨立媒體 授權轉載】 【獨媒報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昨(19日)通過二讀期間,選委界蘇長荣疑在表決時低頭睡覺未有舉手,引來熱議。立法會今日舉行大會,蘇長荣現身會議廳就一項議員議案發言,未見身體抱恙。不過,記者在會後追問昨日為何未有投票,他表示患有胃潰瘍,昨日整個過程心口「劇痛」,但未有回應是否有食藥。至於及後是否收到「提醒」,他沒有正面回應,僅稱「其他全部都投」。 立法會今日下午討論教育界朱國強提出的「全面落實正向教育...
【Now新聞台】七一衝擊立法會案12名被告,包括藝人王宗堯,暴動罪成,判監4年半至6年10個月。 多名被告親友聽取判刑後離開法院,包括藝人王宗堯的女友及劉頴匡的女友。案發在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入立法會進行破壞,暫委法官李志豪指立法會具有憲制地位,示威者行為極具侮辱及挑釁,意圖削弱甚至推翻政府,所以即使暴動程度沒有理大暴動嚴重,但事件影響深遠,決定將量刑起點分三級,分別以6年半、6年9個月及7年作為量刑起點,12名被告分別被判監4年半至6年10個月。王宗堯、劉頴匡和鄒家成全部暴動罪成,不認罪的王宗堯判囚6年2個月,法官指劉頴匡在最早階段認罪,扣減...
...逗留,都會壯大示威者聲勢,促成暴動延長,短暫逗留並不是求情理由。 至於鄒家成,法官指他涉及的行為極嚴重,多次撕爛基本法,指在莊嚴立法會內,所有動作都有象徵意義,令眾人情緒升級。 同樣認罪的劉頴匡則被判監4年6個月,法官認同他沒使用暴力,但指他屬於積極參與,與示威者討論去留,又呼籲金鐘示威者留守,屬於領導角色。 至於兩名暴動罪不成立的記者,包括時任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及時任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分別罰款1000和1500元。 #要聞
劉頴匡表示,對於示威者成功闖進立會感到詭異,擔心會發生流血事件,於是沒經思考下,前往現場。他指,最終能夠減少傷亡,「畀我重新再揀一百次,我都會入去大樓,我寧願坐監,都唔想見到有人流血。」他又稱,事後拒絕離港,「證明真係有人,願意兌現齊上齊落嘅承諾」、「既然我同情示威者,我願意同佢哋一齊坐監。」
2019年立法會大樓遭示威者衝擊、佔領及闖入會議廳,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的藝人王宗堯,今日在法庭被判監禁74個月。 王宗堯與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劉頴匡及鄒家成等14人被控暴動罪,劉頴匡及鄒家成等8人早前承認暴動罪,王宗堯等4人經審訊後暴動罪成,另有2名涉案記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 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今日作出判刑,判處王宗堯監禁74個月,兩名記者罰款1000至1500元,其餘被告入獄54個月20天至82個月。
...鼓勵及支持其他參與暴動者,激起士氣。李志豪判刑時同意王宗堯的參與程度屬最低級別,以監禁6年半作為量刑起點,基於他沒有案底及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最終判監6年2個月。 另一被告民主派初選案被告鄒家成進入立法會後,有份撕毀立法會會議廳內的《基本法》小冊子。法官指,罪責極之嚴重,指立法會是莊嚴、有獨特建制地位,有關行為能激起暴動,帶有煽動性,罪責與使用武器衝擊破壞不遑多讓。法官以最高7年作為量刑起點,基於他認罪及無案底,判監約5年1個月。 另一名同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