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 1 日晚,示威者佔領立法會。兩名記者事後被拘捕,是反修例運動中,首度有記者被控以暴動罪。其中城大編委學生記者黃家豪(Gary),控方指在會議廳一本《基本法》小冊子上,找到他的指紋。
在以巴戰爭持續之際,以色列政府宣布以「國家安全」為由,下令關閉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在當地的分社。以色列的衛星及有線廣播,已經停止播放半島電視台頻度。周日(5 日)當局搜查了半島電視台租用作辦公室的酒店房間,取走攝影機等器材。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指控半島電視台是「煽動性」頻道。
Getty Images政治學者分析指,國安法律是「再教育」香港人的過程,「一國兩制2.0」格局下社會很難回復真正的平靜。 2024年3月23日,香港刊憲實施俗稱「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法案在「愛國者」組成的立法會獲全票通過,特首李家超形容這是香港「等待了26年8個月零19日的歷史時刻」,終於完成憲制責任和歷史使命。事前的公眾諮詢期僅一個月,但港府稱,期間收到的意見98.6%是支持的,又指立法後加快香港「由治及興」。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4 日審訊。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李宇軒第十一日作供,續接受控方主問。
劉頴匡表示,對於示威者成功闖進立會感到詭異,擔心會發生流血事件,於是沒經思考下,前往現場。他指,最終能夠減少傷亡,「畀我重新再揀一百次,我都會入去大樓,我寧願坐監,都唔想見到有人流血。」他又稱,事後拒絕離港,「證明真係有人,願意兌現齊上齊落嘅承諾」、「既然我同情示威者,我願意同佢哋一齊坐監。」
政府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出多項修訂,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今早將開會審議。修正案提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為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訂立附屬法例,違反該附屬法例屬可公訴罪行,可被判監不超過 7 年及罰款不超過 50 萬元。有關潛逃者方面,修正案將「發出該手令後的 6 個月期間已屆滿」的一項刪除,回應了不少議員認為應讓局方靈活應對,而毋須訂立上述條件的訴求。
2019 年 7 月 1 日晚,示威者佔領立法會,有 4 人堅持留守,已離開的示威者及後折返會議廳,高呼「一齊走、一齊走」口號,將留守者抬走。
鄒家成指,示威者闖入立會時大多感到恐懼,認為合法和平的抗爭手段,不能阻止政府逆民意而行。鄒又指,大眾突然變得激進,是走投無路的疾呼,「當管治者譴責暴動,卻不用等同的力量去修正不公義時,一個地方只會在一次次的暴力與騷亂中輪迴」,他稱示威者並非為個人利益,而是宣傳理念和守護價值,「一個政權如何看待異見,和能否修正自己的錯誤,決定一個社會能否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