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不告梁振英 林鄭:律政司長願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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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取澳洲公司UGL約五千萬元事件,律政司確立無足夠證據提出檢控。特首林鄭月娥(見圖)昨日表示,若社會希望知道更多理據,相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日後很願意回應。一直跟進UGL案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要求律政司就案件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否則向鄭若驊提出不信任動議。 林鄭月娥昨在公開場合上強調,《基本法》列明律政司的檢控工作不受干預,「這個不受干預亦適用於行政長官我本人」,由於她無參與,故無法代律政司回答是否會重新考慮就案件尋求海外法律顧問的意見。她說,廉署完成調查後,將案件交予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委員會已同意毋須跟進,律政司其後亦發聲明解釋,「但如果立法會議員或者社會各界希望能夠知道更多的理據,我相信律政司司長稍後亦很願意回應。」 林卓廷於電台節目指出,律政司解釋不檢控梁振英的聲明中,並沒有廉署的調查結果和相關法律分析。他指律政司過去處理曾蔭權、許仕仁、梁錦松等涉及前高官案件時,均有尋求外判大律師給予獨立法律意見,避免公眾感覺律政司偏頗。他要求律政司公開本案現有法律意見的詳情、到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解釋,並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否則會向鄭若驊提出不信任動議。 經民聯梁美芬認為,從法律角度判斷,此案的證據不足以檢控梁振英,她尊重律政司的決定,並讚揚律政司體現承擔,又指若尋求外判大律師給予法律意見,或令部分人覺得律政司欠承擔和能力不足。身兼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的她亦表示,無法承諾會傳召鄭若驊,需於周三會議先行諮詢其他議員意見。 工聯會黃國健表示,事件揭發四年來沒新的資料或證據浮現,林卓廷等人和立法會相關專責委員會跟進亦無進展,律政司需要作出決定,「如果沒有足夠證據而不close file(結案),會給人感覺是針對個人的政治逼害」,故認為暫不作檢控屬意料中事。他強調若日後出現有力的新證據,相信廉署會再調查,呼籲公眾毋須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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