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官見美領館官員 疑須內地批准

據報美領館官員與香港官員會面前要先通知公署。
據報美領館官員與香港官員會面前要先通知公署。

【本報訊】中美關係近期持續緊張,據報內地政府新增規定,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官員須獲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批准,才可與香港及內地任何政府官員、公私營教育機構和社團組織會面。議員鍾國斌向傳媒表示,早前獲美國駐港總領事史墨客邀約討論香港最新情況,自己出於禮貌主動通報外交部駐港公署有關會面,兩周前獲對方通知,現在不是適當時候進行見面。美國國務院回應傳媒查詢時指,中國於本月十一日實施報復性限制措施,進一步證明北京廢除香港自治權。

鍾國斌:新規定報復美方措施

鍾引述公署消息稱在新規定下,美國駐港總領事館與香港政黨成員見面前,要先通知外交部駐港公署,此舉是因應美國限制中國外交官在美國境內活動的報復措施。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稱,聽聞規定是近期發生,但就相信與美國日前公布制裁十一名中港高官細節並無關連。

特首辦回應查詢時,僅稱特區政府全力支持並會全面配合中央對美方採取的反制措施。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則指,多年來美國外交官在中國進行例行外交工作及接觸公眾時,面對嚴峻及不平衡的限制,又指中國把美國駐香港和澳門總領事館納入限制,進一步證明北京廢除香港自治權,及破壞香港多年來的繁榮框架。



鍾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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