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案審結 明年四月裁決

■「佔中九子案」經過共十八天審訊暫告一段落,法官押後至明年四月九日作出裁決。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人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犯公眾妨擾罪等六罪,經過共十八天的審訊後終於暫告一段落,法官因需時消化案件的所有文件及法律爭議,押後至明年四月九日作出裁決。控方昨回應辯方陳辭時,指公眾妨擾案須根據是次阻街的程度、時間、地點及目的以作考慮,而且法庭不會評估該次示威活動及目的是否值得市民忍耐所受的阻礙,法庭亦不會有政治及社會取態。 控方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資深大律師回應所有辯方律師在早前所作的結案陳辭,引用英國案例,指控告九子的「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犯公眾妨擾罪」兩罪,沒有為香港市民基本的集會自由及言論自由作出寒蟬效應。 代表第五被告邵家臻的彭耀鴻資深大律師則反駁指控方誤解及誤用法律,而且辯方從沒有要求法庭就佔中事件作出政治或社會的價值判斷,亦重申即使煽惑者煽惑他人去行動,但後果是取決於他人所決定的行為,所以叫市民到場支持並不是妨擾公眾。而且是次示威活動是爭取真普選,市民應該跟隨事件的重要性來作出對示威活動的容忍,即指愈多人參與,有合理想法的人對事件的接受程度亦會較高。彭大狀強調煽惑時不會知道被煽惑者最後會作出甚麼行為,故在法律上必定存在不確定性。 「佔中九子案」九名被告分別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九子散庭後接受訪問並向家人、朋友、支持者及戰友致謝,戴耀廷指自己仍對香港民主抱有希望,亦會繼續犯下「散播希望」的罪名。 陳健民指佔中九子案的審訊能令更多人明白和平示威是受《基本法》保障的基本公民權利,審訊中很多證據顯示市民是由於要保護香港基本自由、爭取普選、對警方使用催淚彈表示不滿而自發佔領,市民響應佔中三子或學生的號召屬次要。 邵家臻表示由籌備佔中至今所受的重擔已令他失去笑容,但仍然沒有剝奪他的決心和堅持,亦一時感觸落淚。甚少發言的鍾耀華表示真正的審訊並不在法庭, 因為法庭並不能捕捉參與者的血汗、淚水、與朋友害怕失聯的狀況,而真正可以審此案的只有每一位參與者,亦謂經歷過自由的人不會甘心做一隻籠中鳥。黃浩銘則指要感謝律政司檢控他們,「因為如果佢唔檢控我哋,我就發現唔到原來我身邊有咁多個堅定不移又追隨民主的戰友」。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四八○——二○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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