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囚3年認責無旁貸 法官讚他助囚友是非凡事情

何志平在庭上親自求情,數度表現激動。(美聯社)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因貪污及洗黑錢等7項罪名,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被判入獄3年,罰款40萬美元。 何志平在庭上親自求情,數次表現激動。他說所作所為,令自己要在法庭受審,對此他責無旁貸,要負上全責,並感到十分抱歉。何志平又說,十分感謝懲教中心內的懲教人員及囚友的照顧,令他感到安全。他在法官面前鞠躬,顯示自己的謝意及感激之情。 法官判刑時強調,賄賂兩個非洲國家的總統,是十分嚴重的罪行。法官同時指出,好像何志平這樣富有的人,做善事很平常,但何志平過去為陌生人重見光明,在囚期間彈奏小提琴,為懲教中心帶來音樂,又幫囚友補習,協助對方在獄中完成高校課程,這些都是非凡的事情。 報道說,已經被關押一段時間的何志平,大約服刑多一年,就可以出獄,之後將被遣送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