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同學會】時事多面睇:性傾向歧視條例

性傾向歧視條例一直在香港社會受到討論,此法例之目的是保障社會之中不同性傾向人士,避免他們因為不同的性傾向而受到歧視或差別待遇。可是特區政府一直未有推動落實這條法例。直至近期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章明上任後,被質疑他對同性戀的立場搖擺,不夠中立,才又引起社會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關注。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利與弊

保障性小眾的權益,維護人權

假如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將會是特區政府首次以硬性措施維護性小眾的權益,對性小眾者或是一個喜訊。從現行的四條反歧視條例估計,性傾向歧視條例一旦立法,應該會針對五個特定範疇內所發生的不合理待遇,包括就業、教育、租住、會藉,以及貨品。估計當中以就業範疇的影響最大。在就業方面,性小眾若然公開了自已的性取向,可能會因為性取向而減低了自身的就業機會,不被聘請,甚至是被開除,特別是在教育行業和服務性行業中對僱員的性傾向更是有額外的關注。而在其他範疇之中其實也會出現類似的情況,性小眾在公開性傾向後出現不公平的待遇和不被接納,如業主不願將其單位租借予同性戀租客等。所以,一旦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性小眾就可受到相關條例的保障。

易促成逆向歧視

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後,有機會帶來逆向歧視的副作用,意指一群不認同性小眾的人可能反被歧視。過往社會主流排斥性小眾,但現今社會進步,市民思想變得開放,加上假如性傾向歧視條例落實,性小眾會更被接納。然而,假如部分市民因為某些原因,例如宗教信仰而不能接納性小眾的話,這群市民或會反被歧視。因為如此,某些機構和團體一直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落實,擔心條例落實後,會出現另外的一些歧視情況。所以他們更傾向政府透過其他軟性措施去推動維護性小眾的利益,例如宣傳和教育等等,而非透過條例去硬性推行。

相關概念:

性小眾:性小眾又名性少數,屬社會上眾多弱勢社群之一,與少數族裔、女性、新移民、低收入人士、傷健人士、老人等社群一樣,佔較低的社會位置,經常遭遇社會排斥和歧視。

逆向歧視:是一種藉由優惠少數群體,以對抗主流群體固有優勢的差別性待遇措施。 群體由種族膚色、性別、族群或其它因素來界定。

時事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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