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同學會】四民主派議員宣誓覆核案的影響

民主前路遙遙無期 三權分立何去何從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逝世的翌日,四名立法會議員包括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及羅冠聰議員亦正式被撤銷議員資格。推動中國民主的代表逝世時,香港的民主派代表的工作亦受著各樣的阻礙,好像民主的希望已然消逝一般,民主派於立法會地區直選的關鍵否決權亦隨著四位議員的敗訴而失去。新特首上台、新的立法會現象、新的宣誓案先例,將會為香港帶來甚麼樣的影響,某程度上亦取決於港人的社會政治參與。而是次時事多面睇,將集中討論相關案件的各方面影響。

多角度分析

社會方面

  1. 市民的票選議員被上屆政府以司法程序撤銷資格,令市民的代表減少,使民意更難進入到議會。

  2. 各項改善民生的政策能在建制派人數佔優的情況下順利通過,例如骨灰龕撥款、36億教育新資源等,市民的生活質素得以改善。

  3. 市民對香港的政治制度信心減弱,因為他們選出的議員可因人大常委的釋法及司法覆核而被取消資格,反映市民的選票並未得到政府及社會尊重。

立法會方面

  1. 一般而言,民主派議員在立法會中提出較多質詢及修正案,而在民主派議員人數減少後,會議的討論時間亦自然減少,通過各種法案及撥款的效率有機會得以提升。

  2. 民主派議員在失去絕對否決權後,建制派人士可能會把握機會提出修改議事規則以阻止拉布,令民主派人士制衡議會的力量減弱。

  3. 民主派與建制派關係因此而愈益轉差,影響討論氣氛,甚至有損立法會秩序。

  4. 是次審判的結果具有追溯性的效果,指出涉案議員自2016年10月12日起即喪失議員資格。而在此日期起經涉案議員表決的議案應如何處理亦成為立法會所需面對的一大問題。

法治方面

  1. 行政機關向司法機關提出對立法會議員宣誓的司法覆核,無疑是推翻立法會主席認為涉案議員完成宣誓程序的決定,出現行政干預立法的情況,削弱法治。

  2. 人大釋法將影響法官對條文的解讀,繼而左右法官對案件的裁決。即使《基本法》賦予了人大常委解釋法律的權利,亦應避免在一般的情況下行使,否則便會對香港的司法機關帶來衝擊,削弱司法獨立。

  3. 《基本法》清楚列明議員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但部份議員卻一早表明不會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被撤銷資格同時也是法治精神的彰顯。

概念字眼

  1. 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 市民透過司法機關對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的決定提出是否合法的質疑。

  2. 絕對否決權:指佔有議會最少三分一議席時,便能絕對否決重要議案的權力。

時事追蹤

  1. 張達明:釋法追溯力存爭議或終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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