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華政綱指沒理由繼續拖延基本法第23條立法

行政長官參選人曾俊華公布政綱,指出特區政府沒理由繼續拖延《基本法》第23條立法。 曾俊華認為,問題不在於要否為23條立法,而是在於法例的具體內容與範圍,以及立法的正當程序。他說,會汲取2002至03年立法不成功經驗,盡力推行23條立法,完成一項維護香港與國家安全、亦為港人接受的法例。 曾俊華指出,香港特區按23條自行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亦是國家安全法不在香港實施的前提及條件。 另外,曾俊華特別提到,會研究盡快落實擴大《防止賄賂條例》適用範圍至包括行政長官,並會設立獨立委員會,負責就行政長官索取或接受利益,給予一般特別許可,保持香港廉政,提高特區政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