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自首無期 管浩鳴冀台灣盡快發簽證

陳同佳自首無期 管浩鳴冀台灣盡快發簽證

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3年前大年初二案發,疑犯陳同佳在港出獄亦已近16個月,仍然在港及由警方保護下入住安全屋,赴台自首無期。一直協助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16日)表示,十分明白死者潘曉穎媽媽的心情,已用盡一切方法希望陳能盡早回台自首。現在只有希望台灣能本着人道的考慮,盡快發出簽證。

管浩鳴指,在過去約兩年一直希望和陳能回台自首,對他自己曾做過的事情負起責任。陳和潘兩家人也可慢慢重新開始新生活。他起初以為最困難是勸服陳同意回台自首,但真的「發夢都冇諗過」最難是台灣不願意給陳簽證。

管續稱,暫時台灣還未向陳發出簽證,就他知道台灣律師已多次向有關「窗口」聯絡,並表示陳願意回台自首或投案,但至今仍未有正面回應。他現在只有希望台灣能本着人道的考慮,盡快發出簽證。

被問及潘媽媽望管「見篋如見人」,聖誕前夕寄出藏屍曉穎的相同行李篋,管承認已經收到,亦已通知陳。至於在警方保護下住在安全屋至赴台為止,管回應指他無法回答。

潘媽媽近期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在失去女兒的第3個農曆新年,自己對愛女的思念及對弒女兇手的憤怒從沒有減少。談及她購買女兒遭藏屍的同顏色、同尺寸旅行篋,望管浩鳴轉贈予陳同佳,潘媽媽指是希望再次提醒陳同佳到台灣自首,但即使旅行篋已被簽收,對方卻無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