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英文非禮中四男生 男教師囚12個月

被告李沛暉(前)判囚12個月。

中學男教師於去年4月以補習作藉口,以私家車接載中四男學生,前往東涌住所非禮他。男教師早前被判非禮及企圖非禮兩項罪名成立,裁判官考慮被告有做義工紀錄,今在粉嶺裁判法院判以被告囚12個月,且拒絕其就上訴的擔保申請。 被告李沛暉(31歲)被控去年4月3日, 駕車接載中四男生前往東涌映灣園的寓所,補習英文期間非禮他。 辯方律師陸偉雄引述心理學家報告指,沒有顯示被告有性變態或戀童癖。官指不會考慮被告性傾向而判刑,反批評他違反誠信,即使事發地點非學校,但案發於被告家中,更是補課時發生,顯然是有經策劃。 李沛暉沒有犯罪記錄,於中產家庭長大,滿頭白髮的母親亦有到場聽審。 法庭記者:方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