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三章」做完功課才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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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電子學習已成現今大趨勢,兒童長時間接觸電子產品無可避免,有家長表示,會控制兒子在家用電子產品作非學習用途的時間、要做完功課才能玩等「約法三章」。採用電子教學的浸信會天虹小學,其校長朱子穎認為,電子產品運用得宜可提升學習效率,加上自小引導兒童正確使用,可減低沉迷電子遊戲機會,但強調家長勿當電子產品為「電子奶嘴」。 今年就讀天虹小學六年級的俊希,學校為他配備一部平板電腦,除在課堂使用,回家做功課也需用上。俊希媽媽表示,兒子每日約花半小時,以平板電腦完成各科功課,其後再花十多分鐘完成一些課外習題,另外也會允許他使用智能手機、電腦等玩遊戲十五分鐘至三十分鐘,每日接觸所有電子產品的時間,合計不足兩小時,假期使用時間則更少。 校長:家長毋須完全抗拒 「在玩遊戲前,我會和他約法三章。」俊希媽媽舉例指,俊希須在完成功課後才能玩電腦遊戲Minecraft,她會先和兒子取得共識,確認玩的時間有多少分鐘,設定好計時器,才給他玩;時間一到,就會要求他停下、關機;不需要上網的時候,就會關掉家中的無綫網絡。「我本身是喜歡科技的,不抗拒讓小朋友接觸,但我覺得家長需要教導小朋友認識,使用電子工具的真正目的。」 天虹小學校長朱子穎表示,家長對子女使用電子產品有不同取態,有人會完全禁止子女接觸,有人會適當引導,有些「八十後」家長更會和子女一起玩遊戲。不過他強調,家長不要當電子產品為「電子奶嘴」,不作引導就把平板電腦或智能手機給子女玩,親子之間應要有互動。 他指,電子產品作為學習工具,運用得宜有助提升學習效率,家長毋須完全抗拒,自小引導兒童正確使用電子學習工具,可減低沉迷電子遊戲機會。「兒童『打機』是追求好勝心,當他們在其他方面,例如學習上獲得了滿足感,自然就未必有這個需要。」記者 李 潼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