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高層曾討論用字 羅偉光「打倒昨日的我」棄「武漢肺炎」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日(27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之一、《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庭上披露,國安法生效後,《蘋果》高層曾討論用字問題,當中總編輯羅偉光一度認為可繼續用「武漢肺炎」字眼,之後他「打倒昨日的我」,改稱停用有關字眼。

陳沛敏接受控方主問時確認,2020年12月黎智英還押,同月10日她和《壹週刊》前社長楊懷康前往探監;她另於2021年3月,和一名女子再探監。控方展示多篇《蘋果》報道。2020年12月13日,《蘋果》頭版報道,題為〈黎智英國安法前開Twitter 追蹤蓬佩奧蔡英文成「罪證」〉,當中刊有列表,列出控方指控的內容。陳沛敏說,她不記得列表上的內容有沒有被移除。2021年6月17日被捕,她獲准保釋後便向公司請辭,但當時公司很亂,「咩人批張form都唔知」。同月24日,《蘋果》刊出最後一份實體報紙,印刷量為100萬份。

陳沛敏指,2021年4月,《蘋果》高層開立名為「應變小組」的通訊群組,討論報道使用的字眼有沒有問題。當中提及,有同事關注可否用「閹割選舉」及「武漢肺炎」字眼。本案認罪被告、總編輯羅偉光曾回覆說,認為「閹割選舉」可以繼續用,「因為都係陳述事實」;「武漢肺炎」也可以繼續用,並說如引述官方聲明,文件必須提及,加「新冠肺炎」,顯示是官方或有關人士說法。

之後羅偉光改變想法。庭上展示2021年4月18日訊息,陳沛敏向本案另一認罪被告、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傳訊息說,「老總決定,今起報道不用『武肺』」;陳另轉發訊息,當中提到「各位,我打倒昨日的我」。陳沛敏今日確認,「老總」是指羅偉光。陳表示,黎智英遭還押後,至2021年5月員工大會期間,《蘋果》沒有被直接說新聞有問題,因此《蘋果》報道除字眼上有改變,大方向沒有更改。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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