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6月29日深圳及珠海舉行

第四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於6月29日在廣東省深圳市、珠海市舉行。律政司表示,會繼續積極配合落實有關工作,並歡迎司法部公告有關詳情,符合條件人士可於3月1日至10日登錄司法部網站報名參加考試。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受惠於執業經歷門檻降低,今年有更多港澳法律執業者可符合資格報考大灣區考試,他鼓勵香港的年輕大律師及律師積極報考,獲取內地和香港的雙重執業資格,早日把握大灣區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