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甩趙家賢耳及劏肚傷人囚14年半 陳真上訴得直改判14年

案發在2019年11月3日,患有復發性抑鬱症的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咬甩趙家賢的左耳。(資料圖片)
案發在2019年11月3日,患有復發性抑鬱症的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咬甩趙家賢的左耳。(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太古城中心外發生襲擊事件,男子陳真(53歲)咬甩現就「47人案」還押、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被判監14年半,陳真不服提出刑期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今日裁定(8日)上訴得直,減刑半年至14年監禁。

案發在2019年11月3日,患有復發性抑鬱症的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咬甩趙家賢的左耳,又劏肚傷人並對人拳打腳踢,較早前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等4罪罪成,判監14年半。上訴一方早前提出,指本案不涉復仇或有預謀犯案,總刑期判10年已足夠,並指法庭應考慮陳真自願賠償,彌補對事主的傷害。律政司則指,有意圖傷人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一般量刑介乎3至12年間,認為原審就個別罪行和總刑期的量刑沒有過重。

陳真此前否認3項蓄意嚴重傷人及1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有意圖使男子溫浩倫、溫妻梁碧琪及趙家賢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以及同日同地襲擊梁碧琪堂姐梁瑩瑩。陪審團在 2022年4月裁定陳全部控罪罪成,高院法官張慧玲判他監禁14年半。

案件編號:CACC60/2022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咬甩趙家賢耳及劏肚傷人囚14年半-陳真上訴得直改判14年/451083?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