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波案⎮ 廉署去年拘 23 人 今落案控三球員一艇仔
廉署去年 5 月表示搗破一個打假波集團,拘捕 23 人,事隔九個月,廉署今日(15 日)表示落案起訴四人。廉署指,被告涉嫌在 2021 至 2023 兩個賽季中,行賄足球員以操縱三支足球隊在香港超級聯賽(港超聯)及香港甲組足球聯賽(港甲)多場賽事的結果,以便集團成員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
廉署今早落案起訴三名足球員及一名外圍賭注中介人(俗稱「艇仔」)。四名被告今日下午將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其中一名被告為霍斌仁,29歲,案法時先後效力香港足球會(港會)及愉園體育會(愉園),擔任後衛,被控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他與同案三名被告又被控兩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名,違反《賭博條例》第16(1)(a)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另外三名被告為中西區康樂體育會(中西區體育會)後衛 Luciano Silva Da Silva(盧斯安奴施華),36歲;深水埗體育會時任守門員屠俊翹,29歲;以及「艇仔」Waheed Mohammad,27歲。
每場球賽賄款一萬元
控罪指,霍斌仁於 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1 月期間效力港會,當時港會參與由中國香港足球總會(香港足總)主辦的港超聯球賽。他涉嫌於 2021 年 10 月底向一名隊友,即一名港會中場球員,提供每場球賽賄款 10,000 元,以誘使對方操縱或企圖操縱港會於 2021╱2022 年賽季的賽事結果。
霍斌仁又涉嫌於 2021 年 11 月初,分別向上述港會中場球員及另一名港會中場球員提供賄款30,000 元及 10,000 元,以誘使該兩名隊友操縱或企圖操縱港會於 2021 年 11 月 7 日對香港流浪足球會(又名標準流浪)的賽事結果。廉署調查發現,該兩名港會中場球員均拒絕霍斌仁的賄賂,並向球會匯報事件。
操縱入球或角球數目配合賭注
廉署續指,霍斌仁於 2022╱2023 年賽季效力甲組聯賽球隊愉園,而 Luciano Silva Da Silva 則效力另一支甲組聯賽球隊中西區體育會。屠俊翹當時是港超聯球隊深水埗體育會的守門員,他與 Waheed Mohammad 同時是非法賭博網站的「艇仔」。
案中四名被告涉嫌於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4 月期間串謀另一名「艇仔」,作弊以致使愉園在球賽中落敗或操縱愉園的入球或角球數目,令他們在賭博中贏取金錢。
涉案球賽單季已達 30 場
霍斌仁、Luciano Silva Da Silva 及 Waheed Mohammad 涉嫌於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5 月期間串謀該名「艇仔」,作弊以操縱中西區體育會的入球或角球數目,令他們在賭博中贏取金錢。
廉署調查發現,四名被告於 2022╱2023年賽季,就合共逾 30 場愉園及中西區體育會有份作賽的賽事下注,而霍斌仁曾在參賽期間向涉案「艇仔」發出信號以便下注。
廉政公署去年 5 月採取名為「碧草」的行動,表示搗破一個打假波集團並拘捕 22 男一女,包括一支甲組聯賽球隊的 11 名球員及一名教練,以及多名俗稱「艇仔」的外圍賭注收注人,懷疑他們在聯賽中集體做假操控球賽賽果,每名涉案球員每場按「表現」可獲最多 9000 至 10000 元酬勞,部分球員同時亦會在外圍落賭注以雙重獲利。